

目前,意外險是能夠重復理賠的,投保者想多買幾份也可以。簡單而言,對于意外險來說,只要是因為意外事故所導致的殘疾或者身故,對應的賠償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疊加的。如果投保人分別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了意外險各50萬,投保人不幸發(fā)生了意外,只要符合理賠條件,相對應的證明材料齊全,投保人就可以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總共100萬的賠付。
不過雖然意外身故保險可以重復理賠,但這并不意味著就可以無限地購買。為了防范道德風險,為了避免有些人別有用心,保險公司對意外身故保險的保額會有一個規(guī)定,一旦超過這個最高賠付額,保險公司就會拒絕投保。所以購買時也要注意不要超出理賠范圍,否則多買也是不賠的。
對于意外身故的保額也有個小建議,畢竟買意外身故保險自己是用不到這筆錢的,但是如果你是家庭的經(jīng)濟支柱,那么對于你的家庭來說這筆保險金就非常重要了,可以考慮一下你對于家庭經(jīng)濟的責任是多少,保額就購買多少,這樣一旦發(fā)生意外風險,這份保險就能保障家庭不受到巨大創(chuàng)傷。
意外身故險是可以疊加的,但是你也得注意一下,有些情況意外身故險是沒法理賠的,我有個親戚之前購買了意外險,去年過勞猝死了,當時保險公司就沒有理賠,理由是過勞猝死是由于長期的疲勞造成的,不屬于意外,所以不會賠償。你在購買之前要看清楚免責條款的內(nèi)容。哪些能賠哪些不能,心里要有數(shù)。
實際上,意外保險屬于人身保險的一種,在對被保者身故進行理賠時,是可以進行疊加的。換言之,若投保人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產(chǎn)品,一旦發(fā)生身故情況,受益人可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提出索賠。保險能不能得到理賠的關(guān)鍵在于標的價值。以財產(chǎn)保險為例,一般都是以實際損失金額與被保額度中較低者為賠付限額。簡而言之就是當參保者的保險標的只價值1萬元,而參保者卻為其投保了2份1萬元的保險,就屬于超額投保,沒有必要,理賠時是沒辦法疊加的。而對于“無價”風險的賠付,一般只以保額為限,投保額度越高,所能獲得的賠付自然越多,涵蓋人壽保險、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的身故保險等,還由于人的生命是無價的,標的物本身無額度限制。所以,意外身故險理賠可以疊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