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保財險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
簡介
產品名稱: 人保財險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保險類別: 家庭財產
繳費期限: 一年三年五年
產品特色
險種介紹
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的承保范圍有房屋及附屬設備、室內裝潢和室內財產三大部分組成,投保人可以自由選項投保。房屋及附屬設備和室內裝潢的保險金額由您根據(jù)購置價和市場價自行確定。室內財產的保險金額以各項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。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保險期限條款規(guī)定為一年、三年、五年三種。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有六種附加險,即附加盜搶保險、附加家用電器用電安全保險,附加管道爆裂及水漬保險、附加現(xiàn)金、首飾盜搶保險、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、附加自行車盜竊保險。
保險責任
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,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:
一、火災、爆炸;
二、雷擊、臺風、龍卷風、暴風、暴雨、洪水、雪災、雹災、冰凌、泥石流、崖崩、突發(fā)性滑坡、地面突然下陷;
三、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,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。
第五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,保險人也負責賠償:
與第四條相關內容雷同
責任免除
第六條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、費用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:
(一)投保人、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、家庭雇傭人員、暫居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;
(二)戰(zhàn)爭、敵對行動、軍事行為、武裝沖突、罷工、騷亂、暴動、恐怖活動、沒收、征用;
(三)核輻射、核爆炸、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;
(四)地震、海嘯;
(五)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;
(六)大氣污染、土地污染、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,但因本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;
第七條 下列損失、費用,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:
(一)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或超電壓、碰線、漏電、自身發(fā)熱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損毀;
(二)保險財產本身缺陷、保管不善、變質、霉爛、受潮、蟲咬、自然磨損;
(三)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,建筑物出現(xiàn)裂縫、倒塌的損失;
(四)置放于陽臺或露天的財產,或用蘆席、稻草、油毛氈、麥稈、蘆葦、桿、帆布等材料為外墻、棚頂?shù)暮喡峙锵碌呢敭a及罩棚,由于暴風、暴雨所造成的損失。
(五)間接損失;
(六)合同中載明的免賠額(率)。
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。
